沈家本与中国法律现代化

老师,沈家本代表的法理派最后为何会失败?


每学期末的最后几堂课,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的年轻教师范依畴都会被学生问及类似的问题。在学生们看来,清末时期以沈家本为首的法理派提出的修律建议十分先进,应该得到推崇才是。范依畴却解释道,我们很多人不理解当时的背景,法理派想做成每一点修改都十分艰难,更何况是五点修改?


也许更多的原因,仍在于后人对修律大臣沈家本的认识太少。“教科书里对沈家本的介绍,也就一两页纸。”近日,以“沈家本与中国近代法治”为主题的2018年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年会在清华大学召开,会上,法学界专家、学者纷纷表示。



但这个情况正在逐渐改善。近年来,与沈家本有关的书籍、视听作品等陆续面世;教授专家们不遗余力地通过授课、讲座等方式介绍这位著名法学家;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井胡同的沈家本故居正式对外开放……沈家本在推动中国现代法治进程上作出的卓越贡献,如今已浮出水面。


沈家本故居外景



被重新挖掘的历史人物


“知道沈家本吗?”


文革后期的一天,蔡小雪来到姑姑家中,没有被“解放”的姑姑突然问了这么一句。这是蔡小雪第一次听到“沈家本”这个名字,他和姐姐沈小兰都感到茫然:“不知道。”


姑姑这时告诉蔡小雪,他们是沈家本第五代孙。而在这之前,父亲从未在蔡小雪面前提起这位祖先。


沈家本全家福


因为与沈家本的血缘关系,蔡小雪在姑姑的建议下报考法律专业,从此与法律结下不解之缘。在大学时期,汪汉卿教授用一堂课专门介绍沈家本的法律思想,深深触动了蔡小雪。可后来他渐渐发现,无论是法官,还是法学界的教授、学者和学生,对沈家本的认识仅局限于“清末法学家、修律大臣”。


后来,蔡小雪成为最高人民法院一名法官,为让世人了解沈家本与中国法治进程的艰难,他与沈小兰一同撰写《修律大臣沈家本》一书,于2012年出版。近日,在“沈家本与中国近代法治”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年会上,蔡小雪与众多教授、学者分享了自己写书的缘由。


蔡小雪重新认识沈家本的故事,是这位著名法学家被再度挖掘的一个缩影。这位曾被一笔带过的历史人物,到底经历了什么?


沈家本是中国近代第一位“最高法院院长”,在清末立宪官制改革中出任第一任大理院正卿,可他的前半生经历了很多苦难与磨练。沈家本于1840年出生于浙江湖州,24岁进入刑部任职,43岁考取进士,53岁外放天津知府,四年后调任保定知府。1900年,八国联军占领保定府,沈家本被联军囚禁,侥幸逃过被处死的危机,重获自由后奔赴西安。


命运的转机来了。1902年2月,张之洞、刘坤一、袁世凯三总督保荐沈家本与伍廷芳出任修律大臣,此时的沈家本已年过六旬。“他对我们这个古老民族最重要的贡献,却是从这时开始的。”蔡小雪指出。


沈家本曾孙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沈厚铎表示,沈家本自己并没有“推动法治现代化”的想法,但历史选择了他,而他亦积极参与修律过程,希望通过法律实现救国理想。


肩负起修律的重任后,沈家本面临着重重障碍。



一波三折的修律过程


经过多年仕途的历练,沈家本积累了丰富的行政经验,同时积极研究西方法律的优良之处。1905年,沈家本与伍廷芳提出一系列修订法律的建议,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向朝廷上呈了《删除律例内重法折》,力主废除凌迟、枭首、戮尸、缘坐与刺字等酷刑。


沈家本与伍廷芳


可没想到,1906年初,伍廷芳不堪忍受朝廷的保守,以为父母修坟为由,拂袖而去,只剩下沈家本一人苦撑危局。面相温和的沈家本,却有一颗坚定的心,他连续向朝廷上呈了一系列有关法律改革的奏折,制定《大理院审判编制法》,厘定大理院审判权限;上奏《拟编审判章程折》,提请编定全国性审判章程;拟定《看守所规制》,上奏《实行改良监狱宜注意四事折》,建议对监狱制度进行改良;撰写《禁革买卖人口变通旧例议》,力主从法律上废除奴婢制度。


沈家本的修律之路充满坎坷。他追求官民平等、男女平等,动摇了传统法律制度的统治根基,遭到朝廷上下的重重阻拦;他在制定《大清新刑律》时曾因主张内乱罪不处以唯一死刑,而被怒斥为包庇革命党;他不懂外文,便大力起用年轻留洋学者,给出高薪俸禄,反对声音四起……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孙家红指出一个细节:昔日部属曾在一份公告文后手写称沈为“叛徒”,而此时沈家本仍在世;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高汉成亦补充道,沈家本昔日同窗刘廷琛曾批评沈的修律过程,用语可是“相当不客气”。挑战、考验、压力,沈家本的身边几乎都是敌人。


但沈家本只是一个热忱的改良主义者,他并非要推翻古代传统制度,而是根据朝廷交给他的任务——会通中西,积极投入修改律法。他熟悉传统文化,亦以开放的胸怀学习西方法律思想。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柴荣分析道:“沈家本十分肯定古代制度里的优良部分,比如唐代的死刑复奏制度。”她还表示,沈家本撰写《历代刑法考》,是中国法律史的首创者。


沉着冷静的沈家本顶着压力,与同僚一起,努力修订出一系列与世界接轨的法律条文,《大清现行刑律》《大清民律草案》《钦定大清商律》《法院编制法》《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》《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》《大清国籍条例》等,逐一面世。


随着专家们的潜心挖掘,百年后的我们终于了解到这段历史,对沈家本有了颠覆性的认识。柴荣认为,曾经在人们的印象里,沈家本的历史地位远在张之洞之下,而今却成为推动中国法律现代化进程的第一人。在“沈家本与中国近代法治”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年会上,年轻的学生纷纷表达对沈家本的敬佩之情。


不过正如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姜栋所说,国内缺少对近现代法律人物的深入研究。蔡小雪与沈小兰所写的《修律大臣沈家本》,沈厚铎主持整理编校的《沈家本全集》《刑案汇览三编》等,为我们还原真实的沈家本起了一个良好的开头。



《刑案汇览三编》


期待有更多研究沈家本的著作面世。